朋友轉發了我一封「阿旦」給許智峰議員的信,些得很好,與大家分享:
『語言偽術』鄭丹瑞
許智峰議員,
你明明未經對方同意,搶去對方的手機,你面對傳媒,面不紅、氣不喘說:「我係從佢手上攞走」,你不僅拒絕歸還,且躲入男洗手間,擅自翻閱未經對方同意、從對方手上拿走人家手機的內容,明明是侵犯了人家的私隱,你又對住傳媒,面不紅、氣不喘說,你其實是在揭露政府侵犯你們議員的私隱!你盡量把說話講得面面俱圓,滴水不漏,企圖保護自己之餘,也可反咬政府一啖,尊貴的立法會議員,恭喜你,你做到了。
這次道歉記者招待會上,你發言的每一句說話、每一句用字,聽在我的耳朵裏,都相當小心謹慎,盡量把事情的嚴重性和傷害性降至最低:譬如,你道歉卻又否認搶走人家的電話;譬如,你侵犯人家私隱反而說成是政府侵犯你們的私隱。我深信,你們一班團隊一定花了很多時間,去雕琢這篇道歉講稿的內容吧?
語言大師法蘭克.藍茲的著作《有效的語言》(Words that Work)中,有一句金句,我想送給我們這位尊貴的立法會議員:「你說了甚麼不重要,重要的是對方聽到了甚麼。」好了,你該說的,都已經說了,且說得相當得體,那對方到底聽到了甚麼?「我聽到佢嘅意思即係話:我只要懷疑任何一個人,係為政府做緊侵犯我哋私隱嘅嘢,我就可以唔使得到佢同意,攞走佢部手機,事後講聲sorry囉,就可以擺平件事!」敢問閣下的語言偽術,師承哪一位?
鄭丹瑞